为推动天津市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保证工程质量,天津市建委决定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天津市建筑工程节能必须纳入施工监理内容。从6月1日起,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据介绍,今后,监理单位对在施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进行制止和纠正,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监理单位有权向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报告,市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将依法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处罚。